在陶瓷行业,这是一个已经被混淆的两个概念,甚至很多所谓的给企业提供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方面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的一些专家和教授。陶瓷行业的渠道模式除少部分企业采用分公司制外,绝大部分的企业采用的是区域独家经销制。但业内的朋友称为代理制,把经销商也唤作代理商。 其实代理商和经销商是有区别的。那么究竟什么是代理商,什么是经销商?他们之间有什么性质的区别? 菲利普科特勒在他的《营销管理》一书中对这两个概念作了非常明确的解释:所谓代理商是指受企业委托负责帮企业寻找市场甚至销售产品的企业和私人机构,他最明显的特征是不具有产品的所有权,其收入是企业支付的佣金。而经销商是加盟企业销售企业.com产品,按照企业的要求,支付产品费用从而获得产品的所有权。其特征是完全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其收入是通过产品买卖的利差获得。 现在很多陶瓷企业把产品卖给经销商后就死活不管,如果经销商选择企业不当,产品卖不出去或卖不起价,就会损失惨重,所以经销商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而代理商因为不需支付产品费用,所以不有风险性。 可见代理商和经销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谷马昌,本科毕业,15年营销经历。4年的快速消费品、8年的家用电器、近3年的瓷砖实战营销经验。历任业务员、区域营销经理、市场部经理、营销部经理、营销总监。既有丰富的销售一线管理经验,又有8年的企业市场营销全盘策划、管理经验。曾在飞达音响、创维电视、金舵陶瓷等知名企业工作。对对瓷砖、耐用家庭消费品的品牌推广、营销策略、整合营销传播、渠道建设管理,产品线规划及以终端为平台的深度营销等方面具备丰富的实战营销经验。个人主页:http://gumc2008.blog.163.com 欢迎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