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动外包为什么主动,首先了解企业的优势和不足,知道什么时候需要引进什么样的资源,以双赢心态主动的去寻找合适的承包方,一切都水到渠成。 下面这个案例中,在合作中失去了主导权的发包方A企业损失惨重。 A企业开发了一款新产品,请专业的人士策划包装该产品准备推向市场;这款新产品最大限度满足了目前中国女性消费者的心理购买需求;市场前景人们非常看好。B公司是一个集团大公司,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完善的渠道资源优势。A,B企业经过几次洽谈,双方都有强烈的合作意向。B公司向A企业承诺为其承担所有的营销费用,两年之内销售不低于多少多少;所有的广告开销不需要A企业投一分钱;但前提是在两年之内B公司要拥有全国独家代理权;并且对A企业违约设立种种门槛,而B公司只承诺投入多少广告费,给多少净利润的回报,其他的轻轻带过。 A企业由于启动资金紧张,对销售渠道,组建销售团队等没有任何经验,估计不足。对于目前B公司开出的优越条件,和强势谈判压力下,A企业就匆匆签订了营销外包服务合同。 市场启动,广告投放,订单处理,物流配送等所有营销工作都由B公司全权负责运作。A企业从原先的营销服务提供商沦为一个OEM厂家,主动权全部掌控在B公司手上。 市场启动非常成功,通过电视的煽情直播,各大媒体的频频炒作,广告的狂轰滥炸,终端销售人员的热情推动,三个月之内产品的销售额就达到2000多万元;B企业如愿的取得了该产品在全国的独家总代理权。A企业在协议中写到:在未来的几年之中,把该新产品持续管理的权力交给B公司,如果在两年之内如果没有达到预定的效益回报,将收回代理权。A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等等。看起来一切皆大欢喜,双方双赢是必然的。 形式一片大好,A企业放松了对市场的监管,只负责产品的质量和生产进度,集中企业资源投入到其它新产品研发中了。可半年不到双方的合作出现了问题。B公司提出出厂价要降低50%,而A企业只肯降低20%,双方就价格问题发生了争执。 B公司发现这个所谓的新产品的技术门槛并不高,效果也不是象广告上吹嘘的那么好。就暗地里找了一个生产厂家按要求其仿照生产。B公司就立即下了100万个的产品定单,然后马不停蹄找广告公司,按葫芦画瓢拍了相似的广告。模仿出来的产品无论外形,质量,包装都不分上下。产品卖点,情感诉求,到营销模式也惊人的相似;你在广告片中主持请的是台湾著名女艺人,我的形象代言人请的香港是当家女明星,针锋相对。A企业的市场零售价是1980元,B公司则把价格定为1380元,话说财大气粗,量大成本就低。由于渠道决策权,媒体资源全部掌握在B公司手中。B公司模仿的产品一上市广告打得铺天盖地,风头一下子就把老产品打压下去了。A企业产品的广告越来越少,销量直线下滑,当A企业反应过来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月,B公司推出的模仿产品的销量远远超过了A企业。 当A企业查出这一系列动作的幕后操纵者是B企业时。就与B公司高层交涉,互相推诿争执,时间一天天拖过去了。随着两家公司的冲突升级,B公司干脆就雪藏了A企业的产品,不打广告,消极销售,不做售后服务,使 A企业产品销售雪上加霜。由于签订的是独家总代理,两年之内不得更换,主动权全部掌握B公司手上。A企业花出极大的代价后,一年后通过法律手段解除了与B公司合作关系。 B公司生产的产品在销售额已经达两个多亿,而A企业产品销售总额只有区区的3000多万,更重要的是错过了市场黄金时期。A企业吸取了教训,另外找了一位总代理,通过完善合作协议的条款,加强了对整个营销外包过程的监督和控制,通过开发第二代产品,降低市场零售价,销量才渐渐上去。B公司则早已经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