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报道,随着“山寨手机”的广为人知,那些模仿大众知晓度较高品牌的商品都被引申为山寨产品。时下一些产品在营销上也出现了 “山寨明星代言人”。在“F4”、“周华健”、“周杰伦”陆续亮相平面广告后,又出现了第二个“周杰伦”,不过之前的都是平面广告,而第二个“周杰伦”拍的是某技工学校的电视广告,这应该是第一个山寨明星电视广告。 广告一开头,几个小妹妹问“周杰伦”:“周哥哥,学技术找哪所学校好?”假周杰伦模仿真周杰伦的动作和声音回答:“奔幸福大道,到××技工学校。”在时长1分半钟的片子中,用了将近1分钟来做恒源祥式的重复。假周杰伦模仿着周杰伦的姿势,反复对着镜头说“学数控,到××技工学校”、“学厨师,到××技工学校”、“学电气焊,到××技工学校”…… 其实说起“山寨明星”广告,好几年前我在一些杂志上就看到过,当时感觉就是商家在打擦边球而已,也没有更多关注。不料,近来此现象竟然集中出现,而且不断升级,遂感到有必要出来谈谈我对此种营销现象的看法。 山寨明星和山寨手机是不同的。山寨手机一般不缴纳增值税、销售税,属于政府管理部门打击的对象。而明星有肖像权,普通人也有肖像权,普通人也可以把自己的肖像权卖给企业使用,因此一般而言,山寨明星代言产品并不违法,也不侵犯明星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但也要注意分寸。山寨手机基本上没有品牌机的品牌优势,其主要特点是价格低廉,有一些功能还很强大,而山寨明星却有可能“借”到明星的名气和影响力。 先来谈谈第一个“周杰伦”广告。据媒体报道,之前某乡镇企业生产的杂牌MP4的包装照片在网上疯传,包装上的明星乍一看很像周杰伦,旁边还有美术字:“杰出表现,无与伦比”,其中“杰”和“伦”两个字还被特意放大。画上的这个“周杰伦”穿着和周杰伦同样风格的衣服,梳着同样的发型,甚至那种“很拽”的姿势都一模一样。旁边还有一排小字:品牌形象代言人。 这个广告是在“F4”、“周华健”之类山寨明星的启发下的跟风行为,打擦边球的意图非常明显,而作为产品包装使用,其目的就是误导人去购买。由于该产品包装的误导能力太强了,也确实有不少人上当,但买回去仔细琢磨还是能识破的,所以就有网友在网上发帖,鼓动大家都来曝光这些山寨明星和产品。网络的力量是无穷的,而该产品的消费年龄段与网民的年龄段基本重合,所以时间不长,该产品的忽悠噱头就为社会广泛知晓而为人所不屑了。这种营销行为,我称之为投机行为,而不是品牌行为。真正的品牌行为都是长期行为,以塑造高品质的品牌形象为目标。投机行为是故意用人伪装明星来误导消费者,会引起人们尤其是星迷的愤怒,最终产品知名度有了,但美誉度臭了,更谈不上忠诚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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